(符合条件者可申请硕士学位)
“十七大”把“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为国家发展大计的重中之重;“十一·五”规划纲要特别提出:要加快推动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加强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十二·五”规划纲要再次将文化创意产业作为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突破口,被一再强调、提倡、宣传、贯彻,它将使国家长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重心。
当前,根据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需要,针对中国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匮乏的现状,尽快培养一批文化创意产业高级人才就成了我国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为尽快培养一批具有文化创意产业专业知识及政策分析能力、有较宽知识面的复合型、研究型与应用型的专业人才。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于2007年率先开办了全国首届“美学与文化创意产业在职硕士研究生班”,至今已开办四届,培养在职硕士研究生400余人。为进一步加大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培养力度,2012年继续开办美学专业(美学与文化创意产业研究方向)在职硕士研究生课程班。
天下英才,汇聚人大,本班除了为广大文化创意产业者提供一个学历提升的机会,亦将为积累多年丰富经验的各类文化创意产业相关人士提供一个相互学习、相互合作、激活思想、开拓创新的人际关系平台。
一、学校及专业介绍
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兼有部分理工学科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尤其是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具有突出的整体优势。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是中国人民大学师资力量最为雄厚且属全国高校哲学院系中最大的学院之一,现职教师中有41名教授(其中博士生导师40人)、24名副教授,拥有包括美学在内的9个硕士点、9个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在美学等教学科研领域位居全国领先地位。
二、培养方向与培养目标
为中国乃至国际的“文化创意产业”培养具有文化见识、文化自觉、美学素养、艺术想象力和创造力及实战能力的文化创意产业高级复合型人才。
三、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既有文化创意产业的理论,又有美学作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基础,既有艺术实现创意的成功案例;同时又有哲学为文化创意产业提供最高的智慧。
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并根据文化创意产业研究方向的具体情况实施课堂教学。课程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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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基础理论课程板块 ·美学理论 ·中国哲学 ·西方哲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第二类:专业必修课程板块 ·中国美学 ·西方美学 ·文化创意产业概论 ·中西美学与文化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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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选修课程板块 ·国学的基本构成 ·哲学与人生 ·中西美学与文化比较 ·管理者的修炼 ·宗教智慧 ·审美与人生 ·宗教与佛教文化 ·宗教文化与艺术表现 ·中国古代绘画与中国艺术精神 |
第四类:应用学习讲座板块 ·文化创意产业经营与管理 ·文化产业发展战略与商业模式 ·如何申报文化创意产业项目 ·大型电视文化活动的策划与实施 ·新媒体产品创意与策划 ·视觉艺术与文化创意 ·新闻出版经营与发展 ·艺术鉴赏 ·广告策划与营销 ·设计创意与印刷艺术 ·建筑艺术(古代建筑文化特征、西方现代建筑特征、园林艺术) ·会展设计与展览运营 ·影视创意与产业经营 ·数字影视艺术特征与发展趋势 ·动漫产业发展及盈利模式 ·画廊经营与艺术经纪人 ·网络、电子发展与战略 ·文化旅游项目策划与区域品牌形象传播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招商与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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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类:文化创意产业相关政策及精典案例板块 ·全球经济背景下—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趋势 ·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相关政策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相关政策 ·文化创意产业的崛起及其应对 ·韩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战略 ·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 ·区域经济发展与文化创意产业整体规划 ·城市形象设计与城市文化竞争力 ·中外文化创意经典案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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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类:研讨、交流、考察、观摩、调研版块 ·组织学生到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基地学习交流 ·组织学生参与文化创意产业项目调研 |
说明:第四类或第五类可根据国家政策和文化创意产业热点适度调整。
四、授课师资
由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组织师资力量授课,授课教师包括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国内著名高校的学术翘楚及国家文化创意产业的政界精英、文化名人、传媒高管等。
五、学制与学习方式
学制二年,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集中授课定期在中国人民大学进行,一般每个月的第三周或第四周的周六、周日全天上课,专题讲座根据课时合理设计安排。
六、招生对象
1、各级宣传部门及文化管理部门的文化产业管理者;
2、从事文化创意产业及相关专业领域的中高级管理人士;
3、有志于提高专业素质和理论素养的美学和文化创意产业的工作者;
4、优先录取在职的文化管理、产业管理、文艺演出、出版传媒、广播电影电视、图书馆及博物馆、动漫游戏、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广告策划会展、艺术品经营与交易、创意设计、文化旅游、休闲娱乐、体育竞技与经纪、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等相关人士。
七、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受教育背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大学本科毕业;
(2)大学专科毕业(在工作中业绩突出并经专家推荐者)。
八、录取工作
1、根据学员报名情况,先报名,先审核,先录取。
2、由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在职研究生办公室,根据申请人的书面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录取条件者发放《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通知书》。学员按照《入学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
九、学力证书与硕士学位申请
学员毕业后由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颁发“中国人民大学美学专业(美学与文化创意产业研究方向)研究生同等学力证书”。
符合学位申请条件者,可以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和中国人民大学学位办的有关规定,申请硕士学位。
十、学习费用
1、学 费:24000元/两年 (含听课费、学杂费、证书费)
2、资料费:按工本费实收
3、学员在学习期间的食宿费、差旅费等由学员本人或所在单位自理。
4、学员如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联单费及相关考试、论文指导、论文答辩等项费用均按国家和中国人民大学的有关规定另行交纳。
十一、学习管理
学员将在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正式注册,由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在职研究生培养管理办公室实施学生教学及管理工作,并由班主任负责组建学生班委会协同工作。
十二、报名注意事项
1、开学时间:近期开课,限额招生!
2、报名所需材料:
a. 本人最后学历证书的原件(A4)和2份复印件(A4);
b.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A4);
c. 本人学位证书的原件(A4)和2份复印件(A4);
d. 6张近期1寸证件照片(蓝底),3张2寸近期证件照片(蓝底);
e. 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
f. 有论著者交2份论著复印件,无论著者无需提交。
报名地址: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楼321办公室
报名电话:010—62515519 010—82500681
联 系 人:王老师 曲老师















